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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科研机构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1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建设和管理,提升学校总体科学研究水平,激活学校科研骨干人员持续创新能力和水平,促使各单位科研骨干人员加入、融入各个科研平台,形成科研合力;以科研机构形成科研团队、以科研团队带动学科建设及发展。各单位要深入思考本单位的总体科研布局、未来学科规划与学科建设、已立项及将要开展项目的高质量推进。通过科研平台的年度规划突出标志物产生、高质量科研成果产出、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切实落实校级科研机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管理机制,形成现就我校科研机构2022年度工作计划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一)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

1.东北林草危险性有害生物防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辽宁省数控机床信息物理融合与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厅)

3.辽宁省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厅)

4.国土空间数据研究与应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省自然资源厅)

(二)校级科研平台

1.沈阳工学院机器人研究所

2.辽宁省数控机床信息物理融合与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i5智能制造研究所

3.辽宁省数控机床信息物理融合与智能制造重点实验室机械工程研究所

4.沈阳工学院园林设计研究所

5.沈阳工学院辽宁省山区资源研究所

6.沈阳工学院辽宁区域发展研究所(辽宁省区域经济发展研究基地)

7.沈阳工学院一带一路i5智能制造发展研究中心

8.沈阳工学院兵器工艺技术研究所

9.“沈阳工学院—南方测绘”遥感研究所

10.沈阳工学院大数据分析应用研究所

11.沈阳工学院人工智能研究所

12.沈阳工学院5G联合创新研究所

13.沈阳工学院科艺融合与跨媒介体验设计服务中心

二、报送内容

科研机构2022年度工作计划(样表详见附件),要求结合2021年年度总结,明确科研机构年度工作定量及定性目标,主要包括重点工作任务的计划,特色与亮点工作,其它重要日常工作的计划。已分解至所在单位的任务,可列入重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科研机构依托单位应高度重视本项工作,从各单位的总体科研布局、学科规划、学科建设、已立项项目高质量开展、突出标志物产生、科研成果产出、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责成科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突出重点,优化投入产出绩效;

(二)注重实效。一定要结合各科研机构工作计划应紧扣本机构发展建设情况,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目标;

(三)各科研机构于4月25日前将2022年度工作计划交依托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提交科技处(疫情原因可先提交电子版,返校后再交纸质版),电子版发科技处工作邮箱sitkeyan@situ.edu.cn;

(四)科技处组织相关专家审议后反馈各科研平台,作为各科研平台2022年建设发展目标。